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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学院2020年专职思政课教师和专职辅导员招聘公告

    为做好2020年度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专职辅导员招聘工作,根据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和要求,现就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德才兼备、公平竞争。

    二、招聘计划

    2020年拟招聘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12名、招聘专职辅导员13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热爱高等教育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守职业道德、敬业爱岗,有较强的政策观念和组织纪律观念,坚持原则,严守工作纪律。

    (三)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四)硕士及以上学位(含2021年应届毕业生)。

    (五)硕士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身体心理健康,符合事业单位人员录用体检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经政府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学校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核、考察、体检和聘用等程序进行公开招聘。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0年10月12日—2020年10月30日。

    2.报名方式

    报名者须按照报名岗位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在规定时间内发至指定邮箱(见附件2),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毕业学校+学位(学科专业)+应聘岗位。

    3.报名材料

    报名者需提交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3),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硕士或博士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籍证明材料);所属党组织盖章的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证明;主要业绩成果证明材料等扫描件,近期免冠照片电子版。报名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海外归国人员的学历、学位需同时提供由教育部相关学历认证机构的认证证明。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马克思主义学院和学生处分别根据应聘人员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步审查,需认真审查应聘者年龄、政治面貌、学科专业等条件,同时对应聘者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将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和有关证明材料报人事处。人事处汇总审查结果报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资格初步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学校官网人才招聘栏公布。

    资格审查后,同一岗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方可开考。如少数师资紧缺专业,难以形成竞争,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经学校批准后,可降低开考比例。

    2.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步审查的应聘人员在考核前接受现场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学校现场验证。资格审核必须是应聘者本人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办。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材料不齐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予以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应聘者每人限报1个岗位。非考试时间务必保证预留手机号码联络畅通。

    (三)考核

    学校按照有关规定统一组织考核,考核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

    笔试时间:2020年11月7日上午9:00—11:00。

    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主要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高等教育法相关教育政策、法律法规,高校教育教学管理,以及应聘岗位须具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等。

    2.面试

    (1)面试时间:2020年11月8日上午9:00开始。

    (2)入围面试人选确定办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的最后一名如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低于50分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主要内容

    专职思政课教学岗:主要是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能力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学术评价、专业知识等。面试形式主要为无生授课及学术研究水平考核等。

    专职辅导员岗:主要考核辅导员的综合能力。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具备的政治理论和政策水平、教学研究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以及综合运用各项法律、法规和教育学、心理学等知识应对学生事务方面相关问题的分析、解决和处理能力。

    (4)面试其他要求

    应聘专任教师岗面试成绩低于75分者、专职辅导员岗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笔试、面试均由人事处负责组织。面试专家组成员,一般不少于7人,其中外聘专家占考核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面试时间每人不超过15分钟,专家提问等时间,由专家组根据现场考核需要确定。个人复试成绩当场向考生本人公布。由于考生本人原因无法当场告知的或对公布的最终成绩拒不签字的,视为告知。

    3.综合成绩确定

    应聘人员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计算综合成绩。考核成绩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如果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序;如果笔试成绩也相同的,按所在面试评委组所有评委成绩总分(不去最高分和最低分)排序;再相同的,由招聘考核工作小组提交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1:1比例确定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人选。

    (四)考察与体检

    考察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德、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和工作期间的表现,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审查。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不合格。

    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如体检不合格学校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不予聘用。

    (五)公示

    体检与考察合格者,报学校研究同意后,在学校官网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

    (六)签约与报到

    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履行签约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须在公示结束后10日内到学校签订协议,逾期取消拟聘资格,考核结果无效,并纳入失信人员名单。

    五、工作监督

    辅导员招聘工作在学校纪委办公室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欢迎社会和学校广大教职工进行监督,如发现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按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558-5367061。

    六、其他

    (一)应聘者来自中高风险等级地区的,须持有来我校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并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方可准许进校参加考试。如无法提供上述信息,不得来学校参加考试。应聘者来自低风险地区的,须持健康通行码“绿码”,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方可准许进校参加考试。

    (二)按照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内经考核不胜任岗位工作的,予以解聘。

    (三)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则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拟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

    3.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

    4.规定期限内未签订协议;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告未规定的以上级主管部门政策为准,未尽事宜,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亳州市经济开发区汤王大道2266号  亳州学院人事处。

    联系电话: 0558-5367005、5367110(方老师、王老师)

    附件:1.亳州学院2020年专职思政课教师和专职辅导员招聘计划

    附件:2.各用人部门联系人及报名邮箱

    附件:3.亳州学院专职思政课教师和专职辅导员招聘报名资格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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