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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城建学院2018年人事代理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工作方案

    根据《河南城建学院人事代理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参照《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我校2018年拟面向社会以人事代理方式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10名,其中男生6人、女生4人。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招聘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18年7月31日前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知识、技能和资质;

    5.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毕业并获得有硕士学位,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中共党员,年龄在32周岁以下。

    6.专业不限,所学专业与我校开设专业相同或相近者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有关要求的人员。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招聘方案在河南城建学院网站(网址http://www.hncj.edu.cn)和中国高校招聘网站(网址http://www.jszp.org)发布,发布时间为2018年8月3日至2018年8月16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直接登录“河南城建学院人才招聘报名系统”(http://rczp.hncj.edu.cn或http://211.67.112.131)或先登录河南城建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hncj.edu.cn)点击导航栏“人才招聘报名系统” 后进入“人事代理(专职辅导员)”端口进行报名, 同时将个人详细简历的电子版发至学校人事处招聘邮箱rsczp@hncj.edu.cn。报名时间为2018年8月4日至2018年8月16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我校人事处牵头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或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现场报名确认和资格核查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即为取得笔试资格的人员。笔试前,应聘人员须先到我校人事处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和资格核查,届时应聘人员需携带的材料包括: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②本人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③本人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应聘人员若需咨询,请直接与我校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闫守柱、郑化浦

    联系电话:0375-2089083、2089192

    重要提示:未经现场报名确认或资格核查不合格者,取消笔试资格。招聘工作中的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我校人事处网站,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由我校负责组织实施,分男、女两个性别组进行考试和聘用。

    1、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三天内在我校人事处网站上公布。

    资格审查结束后,若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岗位招聘人数;笔试结束后,若发现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笔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岗位招聘人数。招聘岗位变动情况将及时在我校人事处网站上公布。

    2、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面试当天,若岗位招聘人数与到场参加面试的人数未达到1:2比例的,相应递减岗位招聘人数。招聘岗位变动情况将及时在我校人事处网站上公布;到场人员面试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面试成绩视为零分。

    面试满分100分,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业务水平、岗位技能、教师素养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方式为陈述和答辩。

    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面试全部结束后,现场公布全部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并于当天在我校人事处网站上公布全部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及排名,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面试全部结束后当天,在我校人事处网站上公布全部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及排名,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人事处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人事处网站上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若体检出现不合格者或放弃体检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它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后取消应聘资格。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岗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体检、考察递补。

    (六)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我校人事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城建学院人事代理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办理聘用手续,聘后工资待遇按我校的相关政策执行。

    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时,须将以下材料的原件提交我校人事处:①本人第一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②本人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

    六、纪律与监督

    学校成立招聘工作纪律监察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纪委办公室,负责对整个招聘工作进行监督监察,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以及在考试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监督电话:

    0375-2089310(学校招聘工作纪律监察小组办公室)

    0375-2089083/2089192(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河南城建学院               

    2018年8月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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