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学院2019年专任教师岗位公开招聘公告-中国高校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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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学院2019年专任教师岗位公开招聘公告

   一、学校简介 

   (见校园网首页:www.ahszu.edu.cn) 

   二、招聘条件及类别

   (一)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党纪国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与良好的品行。

   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报考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健康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能胜任本职工作,符合体检标准(具体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文件执行)。

   (三)具体类别及岗位条件

   1.一、二、三类人才:人才类别界定见附件1。其中三类人才年龄为55周岁及以下(1964年1月1日后出生)。

   鼓励各类人才以团队形式引进。

   2.教授、研究员、正高级工程师。年龄为45周岁及以下(1974年1月1日后出生)。

   3.博士研究生(含博士后)。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4.硕士研究生(学术型,全日制双证)。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二本及以上,并同时取得学士学位。在国外取得硕士学位者,其留学院校应为发达国家或地区的著名高校,本科和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应一致或相近。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后出生)。经招聘领导小组会议审定,有2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且在技术攻关或产品开发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5.产学研特聘专家及高水平企业工程技术人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能够促进技术产品升级、实现成果转化及产业化、能够创造显著效益的重大技术成果的高级技术研发人才。与学校相关工科专业高度契合,在生产中掌握关键技术或技能,承担企业重大技术攻关或产品开发项目,能够解决技术难题的高技能人才。年龄为50周岁及以下(1969年1月1日后出生)。

   三、招聘计划

   见附件2《宿州学院2019年专任教师招聘计划》。

   四、相关待遇

   (一)一、二、三类人才:待遇面议。

   (二)教授、研究员、正高级工程师:购房补贴100万元,提供校内60-80㎡周转房一套,免费居住3年;科研启动经费(理工类50万元,社科类30万元);配偶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以人事代理方式安排工作,本科及以下学历的,以临时聘用形式安排工作;年度考核合格,享受教授特殊津贴。

   (三)博士研究生(含博士后)

   购房补贴:博士后或科研业绩考核“优秀”的博士研究生80万元,科研业绩考核“合格”的博士研究生60万元;提供校内60-80㎡周转房一套,免费居住3年;科研启动经费(理工类30万元,社科类20万元);配偶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以人事代理方式安排工作,本科及以下学历的,以临时聘用形式安排工作;首个聘期三年内绩效工资享受副教授待遇,三年后按实际职称执行;年度考核合格,享受博士特殊津贴。

   博士研究生(含博士后)试用期满后,进入正式编制。

   博士研究生科研业绩考核标准见附件3《宿州学院2019年引进博士科研业绩考核标准》。

   (四)硕士研究生:以事业单位编外人事代理方式聘用,与在编人员享受同样标准的工资福利及晋职晋级待遇。学校为家不在本地的硕士研究生提供周转房。

   (五)以全职或兼职形式应聘我校的产学研特聘专家及高水平企业工程技术人员,经校学术委员会评议后,给予相应的工作生活待遇,待遇一人一议。

   (六)凡来校参加考核人员,由学校统一免费安排住宿并报销往返车票。被录用人员来校报到,学校免费安排住宿并报销往返车票。

   五、相关说明

   (一)一、二、三类人才及教授、研究员、正高级工程师,不受年度人才招聘计划限制。

   (二)对一些特殊人才和团队,或政策适用范围没有明确的人才,实行“一事一议”或“一人一议”。

   (三)特别优秀的高层次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夫妻双方均为高层次人才,同等条件下优先同时引进。购房补贴按较高一方享受后,另增加40万元。其他待遇可以兼享。 

   (五)新录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

   (六)上述招聘类别及条件中1-3项人才服务期(含试用期)均为8年。在签订高层次人才服务协议后,方可享受相关待遇。

   硕士研究生服务期为3年(含试用期)。

   (七)国外学习经历的硕士、博士研究生须通过国家教育部认证。

   (八)招聘岗位要求的学科、专业的认定以国务院学位办《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以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为标准。

   六、违约责任

   按聘用合同的约定执行。

   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校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任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八、招聘程序

   学校按照发布公告、受理报名、资格审查、考核和录用等程序进行公开招聘。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流程见附件4《宿州学院人才招聘网上报名流程》。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根据应聘人员报名材料由人事处和二级学院进行资格初步审查,初审结果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资格初步审查合格人员考核前在学校官网人才招聘栏目公布。

   应聘同一岗位的,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暂不进行考核或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博士参与应聘的岗位可适当放宽。

   2.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考核前接受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携带下列材料到学校现场验证:(1)身份证;(2)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3)硕士或博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4)就业协议书(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不作要求);(5)个人简历;(6)发表的论文及其他科研成果材料。以上材料均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方可参加考核。

   (三)考核

   学校拟于12月中旬以后开始组织考核,具体时间和要求在学校官网人才招聘栏目另行通知。

   博士研究生自公告发布15日后即可随时进行考核,由二级学院组织实施。其中学术成果评价由二级学院学术分委员会按附件3《宿州学院2019年引进博士科研业绩考核标准》进行考核,确定“优秀”或“合格”等次。考核结果报送人事处审核。

   考核包括面试、试讲、学术成果评价和实践操作四个环节。不要求实践操作考核的专业,考核包括面试、试讲和学术成果评价三个环节。

   1.面试。满分100分,时间5分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个人特长、表达沟通、实际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

   2.试讲。满分100分,时间25分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教学基本功。

   3.学术成果评价。满分100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学术水平和科研潜力。

   4.实践操作。满分为100分。由各二级学院自行组织,现场考察应聘人员实践技能。

   (四)确定拟聘人员

   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面试占10%、试讲占50%、学术成果评价占20%、实践操作占20%。不要求实践操作考核的专业,面试占10%、试讲占60%、学术成果评价占30%。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确定拟聘人员(如考核总成绩相同,按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实际参加考核人员数与招聘计划数没有达到3:1的岗位,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须达到80分及以上,方可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确定拟聘人员。

   (五)体检与心理测试

   拟聘用人员统一接受学校组织的体检与心理测试,不参加体检与心理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另行安排。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的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公示

   心理测试与体检合格者,经学校研究同意后,在校园网人才招聘栏目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考察

   全面了解掌握拟聘用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德、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和工作期间的表现。

   (八)签约与聘用

   公示无异议或公示、考察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履行签约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须在公示结束后7日内到学校签订三方协议;历届毕业生须在公示结束后7日内到学校签订聘用协议。规定期限内未签订三方协议或聘用协议,取消录用资格,考核结果无效。

   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则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1.拟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

   3.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

   4.规定期限内未签订三方协议或聘用协议;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九)报到

   历届毕业生须在签约后30日内报到上岗,应届硕士毕业生签约后须在2019年7月15日前取得招聘公告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就业报到证等材料,并报到上岗。博士及其他高层次人才可延长至2019年12月31日前报到。逾期视为违约,取消录用资格。

   报到时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者,同时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非应届毕业生若无报到证,如有聘用单位,入校报到时,须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的证明材料;若无聘用单位,须托管档案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供无工作单位的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学校可以单方面解除协议,不予办理报到手续。

   九、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在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欢迎社会和学校广大教职工进行监督,如发现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按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557-2875017。

   十、联系方式 

   本公告由宿州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其它未尽事项参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皖人社发〔2013〕29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度新进人员招聘计划编制和报批的通知》(皖教秘人〔2018〕13号)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教育园区宿州学院人事处

   邮编:234000   电话:0557-2871083

   附件1  人才类别界定

   一类人才: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外籍院士;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平台首席科学家或负责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和科技重大专项首席科学家或专家组负责人;近5年国家最高科学技术、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国际科技合作一等奖获得者(第一完成人)。

   二类人才: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中国青年科学家奖获得者;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等省级人才计划、中宣部文化名家工程既“四个一批”工程入选者;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主要完成人(前3名);近5年国家最高科学技术、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国际科技合作主要完成人(一等奖第二、三完成人,二等奖第一、二完成人)。

   三类人才:国家“百千人”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获得者;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研发平台)负责人;省学术技术带头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2名、二等奖第1名);近5年省部级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获奖项目主要完成人(一等奖前2名、二等奖第1名)。

附件2  宿州学院2019年专任教师招聘计划

序号

学院

需求学科、专业

需求
人数

学历(学位)

岗位要求

1

马克思主义学院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2

硕士及以上,博士不少于1人

本硕博专业相同或相近

思想政治教育

1

博士

本硕博专业相同或相近

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

1

博士

本硕博专业相同或相近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1

博士

本硕博专业相同或相近

2

化学化工学院

化学工程、化学工艺

2

博士

本科阶段为: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硕士及以上专业为:化学工艺、化学工程及相关专业。

化工过程机械

3

硕士2人,博士1人

本科阶段为: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专业,硕士为:化工过程机械及相关专业。

材料学

3

博士

本科阶段为:新能源材料与器件及材料学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专业为:材料类相关专业。

3

环境与测绘工程学院

摄影测量与遥感

3

硕士及以上,博士或50岁以下教授1人

本科为遥感科学与技术或地理信息科学(地理信息系统)或测绘工程专业,硕博为摄影测量与遥感或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或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专业

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

3

硕士及以上,博士1人

本科为测绘工程、遥感科学与技术、地理信息科学(地理信息系统)专业,硕博为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

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

2

硕士及以上,博士1人

本科为测绘工程、遥感科学与技术、地理信息科学(地理信息系统)专业,硕博为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

课程与教学论(地理教育教学)

1

博士

本科、硕士有地理科学专业背景

人文地理学(城市与区域经济)

1

博士

本科为地理科学专业,硕士、博士为人文地理专业

环境工程

2

博士

本科、硕士有环境科学或环境工程专业背景

4

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

物理学、材料学

1

博士

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电机与电器、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和高电压与绝缘技术

2

硕士及以上

本科及硕士专业相同或相近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和机械设计及理论

2

硕士1人,博士1人

本科及硕士专业相同或相近,有相关企业工作经历优先考虑

物理电子学、 电路与系统和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

1

硕士及以上

本科及硕士专业相同或相近

通信与信息系统、信号与信息处理

2

硕士及以上

本科及硕士专业相同或相近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

2

硕士1人,博士1人

本科及硕士专业相同或相近

5

美术与设计学院

艺术学理论

1

硕士及以上

本硕专业相同或相近

设计学(环境设计、产品设计)

3

硕士及以上

室内设计方向1人、景观设计方向1人、陶瓷艺术设计1人。具有企业实践经验优先。本硕专业相同或相近

设计学(视觉传达)

2

硕士及以上

影视编辑、交互设计、数字产品研发等。具有企业实践经验优先。本硕专业相同或相近

设计学(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

3

硕士及以上

服装制版1人、服装工艺1人、服装CAD1人。具有企业实践经验优先。本硕专业相同或相近

书法学

2

硕士及以上

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本硕专业相同或相近

6

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

食品质量与安全或食品科学与工程

2

硕士及以上,博士不少于1人

本科为食品质量与安全或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硕士及以上为食品类相关专业

基础医学或临床医学

1

硕士及以上

本科为基础医学或临床医学,硕士及以上为医学相关专业

药学

3

硕士及以上,博士不少于1人

本科为药学或中药学,硕士及以上为药学相关专业

生物学

1

博士

本科、硕士及以上均为生物相关专业

7

数学与统计学院

金融学、数量经济学

4

硕士及以上

本硕专业相同或相近

应用经济学(统计学)

3

硕士及以上

本硕专业相同或相近

统计学(理学)

3

硕士及以上

本硕专业相同或相近

应用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2

博士

本硕博专业相同或相近

基础数学、计算数学

2

博士

本硕博专业相同或相近

8

文学与传媒学院

传播学(网络与新媒体方向)

1

硕士及以上

网络与新媒体方向

9

信息工程学院

计算机应用技术

1

硕士及以上

数据挖掘、人工智能方向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

硕士及以上

云计算管理。本科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软件工程等相关专业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3

硕士及以上

大数据方向。本科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等相关专业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3

硕士及以上,博士不少于1人

人工智能方向。本科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等相关专业

10

资源与土木工程学院

土木工程(岩土工程;结构工程;市政工程及防灾减灾及防护工程)

2

硕士及以上,博士不少于1人

本、硕、博专业相同或相近

交通运输工程(道路与铁道工程、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等方向);土木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

4

硕士及以上

本、硕、博专业相同或相近

水利工程(水文学及水资源、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 、水工结构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环境工程)

4

硕士及以上

本、硕、博专业相同或相近

地质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地质工程);地理学(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

1

博士

本、硕、博专业相同或相近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固体地球物理学

1

博士

本、硕、博专业相同或相近

11

商学院

会计学

2

硕士及以上

本科为会计学、财务管理和审计学专业,硕士专业相同或相近

企业管理(财务管理、审计学)

2

硕士及以上

本科为会计学、财务管理和审计学专业,硕士专业相同或相近

管理科学与工程

1

硕士及以上

本科为电子商务或计算机相关专业,硕士专业相同或相近

企业管理(市场营销)

1

硕士及以上

本科为经管类专业,硕士专业为市场营销方向

国际贸易学

1

硕士及以上

本硕专业相同

12

管理学院

企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

2

硕士及以上(博士优先)

含物业管理1人,本科为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或相近专业

旅游管理(旅游规划、智慧旅游)

1

硕士及以上(博士优先)

本科为旅游管理专业

工程管理

1

硕士及以上(博士优先)

本科为工程管理或土木工程

建筑学(城市规划与设计)

1

硕士及以上(博士优先)

本硕专业相近

管理科学与工程

1

硕士及以上(博士优先)

本硕专业相近

工商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

1

硕士及以上(博士优先)

本硕专业相近

公共管理(土地资源管理)

1

硕士及以上(博士优先)

本硕专业相近

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方向)

1

硕士及以上(博士优先)

本科为酒店管理专业

13

体育学院

体育学(休闲体育)

1

硕士及以上(博士优先)

本科为体育专业

体育教育训练学(体操)

1

硕士及以上(博士优先)

本科为体育专业

体育教育训练学(散打、套路武术)体育教育训练学(跆拳道)

2

硕士及以上(博士优先)

本科为体育专业

14

音乐学院

学前教育学

1

硕士及以上

具有相应的专业、实践背景

 

 

合计

110

 

 

   附件3 宿州学院2019年引进博士科研业绩考核标准

   根据宿州学院2019年招聘公告相关要求,对我校引进的博士研究生需要进行学术、科研考核,具体考核标准如下:

   一、博士研究生科研业绩考核等级

   分为合格和优秀两个等级。

   二、合格等级的考核标准

   获得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

   三、优秀等级的考核标准

   (一)自然科学类:读博期间在一类期刊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2篇,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一类期刊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1篇。

   2.正式出版与本人研究方向一致,且本人撰写6万字以上本学科学术著作1部。

   3.主持三类及以上科学研究项目1项或参与二类及以上科学研究项目前三名。

   4.获三类及以上科研奖励1项。

   5.主持二类成果推广1项或获得一类知识产权1项。

   (二)人文社科类:读博期间在二类以上期刊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2篇,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二类及以上期刊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1篇。

   2.正式出版与本人研究方向一致,且本人撰写6万字以上本学科学术著作1部。

   3.主持三类及以上科学研究项目1项或参与二类及以上科学研究项目前三名。

   4.获三类及以上科研奖励1项。

   5.主持二类成果推广1项或获得一类知识产权1项。

   四、相关科研成果的分类及等级参见附表。

   附件4 宿州学院人才招聘网上报名流程

   进入宿州学院官网界面,点击右下角“人才招聘系统”,进入招聘系统界面点击社会招聘,进行账号注册、信息维护。

   具体操作流程:

   1.注册—维护个人信息,核对后,点击提交;

   2.提示维护个人简历,有星号的为必填项目;

   3.某一类信息维护完成,核对、保存后,点击下一步;

   4.学习经历可以添加多条,如若添加多条,请点击保存并添加,否则,点击保存进入下一步。此项仅维护最高学历和学位信息即可,更多信息可以维护在上传的简历附件中;

   5.附件上传,可以上传压缩文件,或其他类型文件,请上传与应聘有关的附件;

   6.查看已经填报的招聘岗位信息;

   7.申请岗位和撤销申请。

   8.要求:招聘系统附件上传包括:相关证书(扫描)和简历。

   填写过程中如果遇到疑难问题,请联系宿州学院人事处,电话:0557—2871083。

   附表3.1 论文分类表

等级

论文(期刊)收录数据库、杂志

一类

《科学引文索引》(SCI、SCIE)
《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
《工程索引》(EI)
《艺术人文引文索引》(A&HCI)
《医学文献联机数据库》(MEDLINE)
新华文摘(全文)
中国社会科学
求是

二类

《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
《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
《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
人民日报(理论版)
光明日报(理论版)

三类

《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扩展版)
《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扩展版)
国内其他普通本科高校学报

四类

其他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

   附表3.2 科研项目分类表

等级

自然科学类

人文社科类

一类

国家科技专项(经费200万元以上)
国家杰出、优秀青年科学基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重大项目
863、973计划课题(经费100万元以上)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经费100万元以上)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经费100万元以上)

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重大项目
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重大项目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
高等学校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专项资金

二类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国家科技专项(经费60万元以上)
国家政策引导类科技计划
863、973计划课题(经费30万元以上)
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
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省部级委托专项课题(经费40万元以上)
企业委托研发类课题(到校研究经费80万元以上)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
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
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省部级委托专项课题(研究经费20万以上)
企业委托咨询类课题(到校研究经费40万元以上)

三类

××省科技项目
教育部研究项目
××省教育厅重点研究项目
863、973计划课题(经费10万元以上)
国家科技专项(经费20万元以上)
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开放基金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
省部级委托专项课题(经费20万元以上)
企业委托研发类课题(到校研究经费40万元以上)

××省人文社科研究项目
教育部研究项目
××省教育厅重点研究项目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
省部级委托专项课题(经费10万元以上)
企业委托咨询类课题(到校研究经费20万元以上)

四类

××省教育厅一般研究项目
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开放基金
省部级委托专项课题(经费10万元以上)
市厅级单位委托专项课题(经费10万元以上)
校级研究重点项目
企业委托研发类课题(到校研究经费20万元以上)

××省教育厅一般研究项目
省部级委托专项课题(研究经费5万元以上)
市厅级单位委托专项课题(研究经费3万元以上)
校级研究重点项目
企业委托咨询类课题(到校研究经费10万元以上)

五类

各类单位设立或立项的课题(研究经费1万元以上)
企业委托研发类课题(到校研究经费2万元以上)

各类单位设立或立项的课题(研究经费0.3万元以上)
企业委托咨询类课题(到校研究经费1万元以上)

   注:具体项目见附表6

   附表3.3 科研奖励分类表

奖励类别
奖励等级

自然科学类

人文社科类

一类
(国家级)

一等奖
二等奖

国家科学技术奖

国家“五个一工程”奖
国家图书奖

二类
(省部级)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省部级科学技术奖

省部级优秀社会科学成果奖
省“五个一工程”奖

1.经教育部认定视为省部级奖的全国性基金会奖:霍英东基金奖,安子介国际贸易研究奖,浦山世界经济学优秀论文奖,思勉原创奖,张培刚发展经济学优秀成果奖,孙冶方研究基金会、吴玉章研究基金会、陶行知研究基金会、钱端升基金会颁发的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2.其他可推荐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部门设立的科学技术奖(含社会科学奖)

三类
(市厅级)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市厅科学技术奖

市厅优秀社会科学成果奖

在科技部登记注册的但不可推荐国家科学技术奖的一级学会设立的科学技术奖(含社会科学奖)

   附表3.4 成果推广分类表

类别

新技术推广

企业/政府咨询成果应用

一类

开展产学研合作,研究开发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被转化和推广,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上缴学校30万元以上

开展产学研合作,研究成果被采用,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且上缴学校10万元以上;或被省部级以上政府或国家部委采纳并应用

二类

开展产学研合作,研究开发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被转化和推广,取得较大社会经济效益,上缴学校10万元以上

开展产学研合作,研究成果被采用,取得较大社会经济效益,且上缴学校5万元以上;或研究成果被市级以上政府或省直厅局采纳并应用

三类

开展产学研合作,参加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研发和推广工作

开展产学研合作,参加完成委托咨询项目,其成果被采用并产生良好社会经济效益

   附表3.5 知识产权分类表

一类

国际发明专利(前2名)
国家发明专利(第1名)
国家新药证书(前3名)
国家新药临床批件(前2名)
国家行业标准(前3名)
省级以上审定的新品种或品种权(第1名)

二类

国家发明专利(前3名)
国家新药证书(前5名)
国家新药临床批件(前3名)
制定地方行业标准(前3名)
省级以上审定的新品种或品种权(前3名)

三类

国家发明专利(前5名)
国家新药临床批件(前5名)
国家、地方行业标准(前5名)
省级以上审定的新品种或品种权(前5名)
实用新型专利(第1名)实施并应用
软件著作权(第1名)
外观设计专利(第1名)

   附表3.6 科研项目认定一览表

项目名称

认定内容

国家科技专项

国家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和人才专项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青年基金、地区基金、主任基金及专项项目

国家政策引导类科技计划项目

星火计划、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支持项目、火炬计划、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国际科技合作计划等

××省科技项目

创新型省份专项、省自然科学基金、省重大科技专项、省重点研发计划、省平台与人才专项、省创新环境与科技管理保障项目、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省优秀青年科技基金、省杰出青年基金、省学科建设专项、省协同创新研究项目、省115创新团队项目

××省人文社科研究项目

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省社科联社会科学创新发展研究课题

教育部研究项目

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项目、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高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新教师基金课题)

××省教育厅重点研究项目

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重点、重大项目、省教育厅优秀拔尖人才培育资助重点项目(高校学科拔尖人才学术资助重点项目、高校中青年国内外访学研修重点项目、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重点项目)、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重点项目、省高校青年教师科研资助计划重点项目、省高校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重点项目、省教育厅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综合改革计划项目

××省教育厅一般研究项目

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省教育厅优秀拔尖人才培育资助一般项目(高校学科拔尖人才学术资助一般项目、高校中青年国内外访学研修一般项目、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一般项目)、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省高校青年教师科研资助计划一般项目、省高校优秀青年人才基金一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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