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工学院2010年教师人才招聘启事
	  
	  一招聘计划
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高度的责任感、较强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
2.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理论知识,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能熟练地运用现代科技教育手段为教学科研服务;
3.引进人才的年龄:博士研究生导师一般不超过55岁,教授及其它正高级职称人员的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博士后、博士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5 岁。
优秀人才需求一览表
| 
 需求部门  | 
 需求 
人数  | 
 需求专业、方向  | 
 工作 
安排  | 
 备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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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系  | 
 8  | 
 人力资源管理、工业工程、信息管理、物流信息与技术、市场营销、管理信息系统或信息管理、生产运作管理、质量管理、物流系统仿真等  | 
 教学、科研 
?  | 
 博士或 
教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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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信息与控制工程系  | 
 8  | 
 控制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等  | 
 教学、科研  | 
 博士或 
教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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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财政经济系  | 
 7  | 
 财政学、保险学、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会计学(财务管理)等  | 
 教学、科研  | 
 博士或 
教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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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计算机 
工程系  | 
 8  | 
 计算机科学、软件工程、通信工程、数字媒体、动漫等、教育技术学等  | 
 教学、科研  | 
 博士或 
教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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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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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汽车工程系  | 
 7  | 
 车辆工程、机械电子工程、内燃机、交通运输、力学类等  | 
 教学、科研  | 
 博士或 
教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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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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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科学系  | 
 8  | 
 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社会工作等  | 
 教学、科研  | 
 博士或 
教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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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物与 
化学工程系  | 
 6  | 
 制药工程、纺织工程、化工机械等  | 
 教学、科研  | 
 博士或 
教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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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木建筑 
工程系  | 
 6  | 
 结构工程、路桥、工程管理、建筑设计理论等  | 
 教学、科研  | 
 博士或 
教授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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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与 
计算科学系  | 
 8  | 
 应用数学、量子力学、光电子信息、统计学等  | 
 教学、科研  | 
 博士或 
教授   | 
 ?  | 
| 
 ?  | |||||
| 
 艺术与 
设计系  | 
 2  | 
 服装艺术设计、动画设计、视觉传媒设计等  | 
 教学、科研  | 
 博士或 
教授   | 
 ?  | 
| 
 ?  | |||||
| 
 职业技术 
教育学校  | 
 3  | 
 车辆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职业教育学、电子信息工程、自动化信息、艺术设计(动漫设计)等  | 
 教学、科研  | 
 博士或 
教授   | 
 ?  | 
| 
 机械工程系  | 
 9  | 
 机械设计及理论、模具设计与制造、机械工程及自动化、艺术类等  | 
 教学、科研  | 
 博士或 
教授   | 
 ?  | 
| 
 体育系  | 
 2   | 
 体育管理、体育社会学、体育保健学、体育舞蹈、跆拳道等  | 
 教学、科研  | 
 博士或 
教授   | 
 ?  | 
| 
 外语系  | 
 8  | 
 应用语言学、外国语言学、英语语言文学、翻译理论与实践等  | 
 教学、科研  | 
 博士或 
教授  | 
待遇
(一)安家费
1.特殊人才面议
2.博士生导师:10万元
3.教授及其它正高级职称人员:8万元
4.博士后:6万元
5.博士:5万元
如同时具备两个或两个以上条件者,按最高的一项发放安家费。
(二)职称
1.博士后没有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或取得博士学位并获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三年以上的,可由学校内聘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享受相关待遇三年。
2.取得博士学位没有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可由学校内聘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享受相关待遇三年。
(三)住房
1.博士生导师由学校提供30万元住房补贴(按服务年限逐年发放);如购买校外商品房时,学校预借住房首付款(住房首付款不超过住房补贴的 50%),其余部分按服务年限逐年发放。
2.教授及其它正高级职称人员由学校提供20万元住房补贴(按服务年限逐年发放);如购买校外商品房时,学校预借住房首付款(住房首付款不超过住房补贴的50%),其余部分按服务年限逐年发放。
3.博士后、博士由学校提供15万元住房补贴(按服务年限逐年发放);如购买校外商品房时,学校预借住房首付款(住房首付款不超过住房补贴的 50%),其余部分按服务年限逐年发放。
夫妇双方均属引进人才,按双方中最高的一方发给住房补贴,另一方按本人条件应享受额度的50%发给住房补贴。
(四)科研启动费
1.博士生导师:工科10万元,非工科5万元;
2.教授及其它系列正高级职称、博士后、博士:工科5万元,非工科3万元。
(五)实验室建设费
1.博士生导师、特殊人才实验室建设费面议;
2.教授及其它系列正高级职称、博士后:工科20万元,非工科10万元;
3.博士:工科10万元,非工科5万元。
(六)岗位津贴
博士生导师、教授及其它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博士后、博士根据《广西工学院岗位津贴实施方案》分别享受相应的岗位津贴。如遇政策变化则执行新政策。
以上(一)--(六)款资金待遇为A类标准。根据学科专业、年龄和业绩成果由学校确定分为A、B、C三类,A类按以上标准待遇,B类按 60%,C类予以接收,不享受相关待遇。
(七)其他待遇
1.博士生导师在招收博士研究生期间,按桂组通字[2006]137号文件规定每月发放博士生导师补贴2000元;
2.博士生导师、教授及其它系列正高级职称人员、博士后和博士来校工作后,由学校安装市话一部并按人民币壹万元额度配备计算机及辅助设备一套;
3.引进人才的配偶可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安排或为其在柳州市内联系工作,并积极帮助解决子女就学等问题;
4.除以上待遇外,学术带头人或学术骨干的优惠待遇。
(1)在有市场化运作房房源的情况下,优先安排购买市场化运作房;
(2)优先安排办公用房和实验用房;
(3)给予过渡性租房补贴700元/月,时间为24个月(如以其他方式落实住房的,则停止发放租房补贴);
(4)通过多种方式优先协助解决配偶的工作问题。
应聘方式
应聘者需提供以下材料:(1)学历证书;(2)学位证书;(3)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4)管理岗位任职文件;(5)其他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材料复印件(包括论著、获奖项目、专利、主持科研课题、学术兼职等情况)。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东环大道268号
邮政编码:545006联系单位:广西工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雷 云韦显盛
电话:0772-2687731
电子邮箱:gxutrsk@126.com
查询网站:http://www.gx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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