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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落实20条措施为企业揽人才
来源:辽宁日报 日期:2021-09-17 浏览

       今年,辽宁省支持和鼓励高层次人才服务企业政策再升级,省人社厅在上半年出台《关于支持和鼓励高层次人才服务企业若干措施》的基础上,围绕加快高端人才集聚等方面持续落实20项具体措施,助力企业集聚人才。


  发布急需紧缺人才目录,由各级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通过线上、线下等途径及时帮助重点企业发布人才、项目需求信息,招聘引进各类人才。升级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对辽宁省着力发展的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超前布局的增材制造、柔性电子、第三代半导体、量子科技、储能材料等未来产业的高层次人才,可通过绿色通道引进并直接聘任到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并可实行协议工资、年薪制或项目工资等多种分配办法,通过科技成果转化获得科研性收入。


  全力支持辽宁省企事业单位创建区域综合性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和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国家级科研平台,对创建平台的核心技术团队可单独设立专业技术岗位,核心成员可实行协议工资、年薪制或项目工资等多种分配办法;对平台依托的企业则给予职称评审自主权,支持其结合人才队伍建设需要自主开展职称评审。指导和帮助重点产业、行业领域的企业设立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依托企业项目招收培养博士后。放宽企业博士后进站年龄至40周岁,对于特别优秀、重点领域急需紧缺型人才,进站条件采取一事一议。


  引导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顶尖高层次人才围绕企业重点项目攻关,实行“揭榜挂帅”,努力攻克新材料、精细化工、高端装备制造、半导体芯片制造设备和工业基础软件等领域“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对在其中发挥牵头或主要作用、取得重大突破的顶尖高层次人才,可自行组建研发团队,根据团队核心成员业绩情况单独设立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自主选人用人、自主评聘。


  实行“项目+团队”的“带土移植”工程,深入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及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通过采取顾问指导、挂职兼职、项目合作、退休返聘等方式,大力引进柔性人才。支持柔性引进人才在辽宁省参加职业(执业)资格考试和职称评审,符合条件的纳入高级职称评审直通车范围;对工作业绩突出的,可破格申报或直接认定为相应级别职称,并可按本人意愿通过绿色通道直接留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