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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公共法律服务专业人员职称评审有新规
来源:南方工报 日期:2022-06-23 浏览

         据南方工报消息,近日,广东省人社厅和省司法厅联合印发了《广东省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进一步健全职称体系,完善职称类别和职称层级,将公共法律服务专业人员职称分为公证员和司法鉴定人两个类别,形成初级、中级、高级层次清晰、互相衔接、体系完整的职称评价体系。


  《方案》进一步健全职称体系,完善职称类别,将公共法律服务专业人员职称分为公证员和司法鉴定人两个类别,其中司法鉴定人职称按司法鉴定执业类别分为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环境损害4个专业方向。在职称层级方面,形成初级、中级、高级层次清晰、互相衔接、体系完整的职称评价体系。明确了统一后的司法鉴定人职称与原司法鉴定人工程系列职称的对应关系,明确公共法律服务专业人员各级别职称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对应。


  《方案》完善了评价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考察公共法律服务专业人员的政治表现,对学术和执业不端行为实行“零容忍”。突出对能力水平和实际贡献的评价,破除唯论文、唯学历、唯资历、唯奖项倾向,对于公证员,重点考察指导案例、公证书质量,注重公证员的实际贡献;对于司法鉴定人,重点评价司法鉴定实务、解决疑难复杂司法鉴定案件、新技术新方法运用、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能力。此外,实行成果代表作制度,建立成果代表作清单,注重代表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力,实行省级标准、市级标准和单位标准相结合。


  在评价机制方面,建立以同行专家评议为基础、个人评价和团队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机制,畅通职称评价渠道,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等限制,坚持以用促评,实现职称评价结果与公共法律服务专业人员聘用、考核、晋升、待遇等有效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