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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出台20条举措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
来源:光明网 日期:2022-08-30 浏览

          近日,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就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


          《通知》从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强化不间断多元化就业服务、简化优化求职就业手续、多举措帮扶青年就业创业、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等5个方面,提出了扩大市场化就业规模、拓宽基层就业空间、支持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促进职业技能提升、扩大就业见习岗位规模等20条举措措施,强化部门协同落实,进一步健全工作保障。《通知》明确提出:


          扩大市场化就业规模。力争今年全省新引进百亿级项目10个,“5020”项目180个左右,扩容产业就业基本盘。对平台企业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促进平台企业健康规范发展。推动国资委监管企业系统梳理汇总今后3年岗位用人用工需求,科学统筹计划招聘招工,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比例不低于40%。


          拓宽基层就业空间。充分挖掘基层乡村振兴、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工作、司法辅助等领域就业岗位。稳定“三支一扶”、“农村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招募规模,做好乡镇司法所司法助理招聘工作。全省每年从乡镇公务员考录计划中拿出10%-15%的岗位面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定向考录和招聘。对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高定工资等政策,对其中招聘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可按规定提前转正定级。对在养老服务机构连续从事养老护理工作达到规定年限的高校毕业生,给予入职奖励或补贴。将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纳入当地人才政策扶持范围,对符合条件的提供住房、医疗、落户等支持。


          支持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政府投资开发的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创业载体要安排30%左右的场地免费向高校毕业生创业者提供,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提高创业担保贷款额度、加大贷款贴息力度、抵扣相关税费等,对灵活就业人员给予社保补贴。


          精准化开展困难帮扶。对脱贫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以及残疾和长期失业高校毕业生,按照“一人一档”“一人一策”开展精准帮扶,为每人至少提供3—5个就业岗位信息,优先组织参加职业培训和就业见习,及时兑现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就业的困难高校毕业生,可通过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


          简化优化求职就业手续。从20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身份认定、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从今年起,取消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章环节,取消高校毕业生离校后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报到手续。对延迟离校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相应延长报到入职、档案转递、落户办理时限。推进入职体检结果互认,指导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岗位实际,合理确定入职体检项目,认可高校毕业生近6个月内已在合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基本健康体检项目结果,原则上不得要求其重复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