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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公布最低工资标准 宁夏第一档月最低工资为2050元
来源:宁夏日报 日期:2024-04-09 浏览

近日,人社部官网公布了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最低工资标准情况(截至2024年4月1日),其中,第一、第二档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20元、18元,较2023年均有所提高。

2023年,我区最低工资标准一类、二类、三类分别为每人每月1950元、1840元、1750元,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第一、第二、第三档分别为18元、17元、16元。

今年,我区根据全区各地经济发展、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情况,对县(市、区)最低工资地区类别进行重新调整划分,将原二类区银川市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石嘴山市平罗县,吴忠市利通区、青铜峡市,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宁县合并到一类区,原三类区统一调整为二类区。一类区为银川市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惠农区、平罗县,吴忠市利通区、青铜峡市,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宁县,每人每月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到2050元;二类区为吴忠市红寺堡区、同心县、盐池县,固原市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中卫市海原县,每人每月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到1900元。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一类区提高到20元,二类区提高到18元。

提高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包括职工个人应依法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如伙食补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等,不作为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