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苏省盐城市总工会以《江苏省集体协商条例》为依据,在全市企业(行业)大力实施集体协商“十项流程”,加强集体协商规范化建设,依法开展集体协商,做到“四不”(不要约不协商、不规范不协商、不标准不协商、不合格不协商),扎实推进集体协商提质增效,为企业(行业)依法开展集体协商、规范集体协商提供了可操作、可运用的流程。
据悉,盐城市总工会开展集体协商工作以来,法律和权益保障部积极组织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等深入基层工会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行政方和工会方意见、听取建议,研究探索集体协商规范化操作实务,积累了一系列集体协商规范化操作流程,并在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形成了《集体协商规范化操作实务》教程。经过多年实践,盐城市总工会提炼出规范的“十项流程”,作为深化集体协商提质增效教材,为依法开展集体协商提供了可操作依据,在全市企业(行业)普遍推广使用,不但使集体协商程序合理合法,而且为依法开展集体协商提供了成功范例,深受基层工会欢迎。
“十项流程”具体内容是:会前调查研究、要约应约、劳资双方协商代表产生和构成、协商内容(议题)确定、会议主持(议程)、劳资双方协商形成共识、达成意向、签订集体合同(协议)草案、职代会表决通过决议、公示、人社局审查意见和合同履约巡视等。
多年来,“十项流程”在企业(行业)集体协商中充分运用、实践检验,切实可行,为深化集体协商提质增效提供了有力支撑。盐城市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仁禾中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盐城市快递行业和亭湖区外卖送餐行业行政方和工会方坚持运用“十项流程”规范每年一次的集体协商会议,保证了集体协商会议规范化和合法性,达到了劳资双方称心满意的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