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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出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 构建全流程非诉讼争议化解体系
来源:法治日报 日期:2026-04-21 浏览

          劳动人事关系是否和谐,事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切身利益,事关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

          安徽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近日表决通过《安徽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共8章42条,自5月1日起施行。

          作为全国第四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地方性法规,《条例》填补了安徽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地方立法空白,进一步提升争议处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推动劳动人事关系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公正高效化解劳动争议、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服务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值得一提的是,《条例》将“六尺巷工作法”、新时代“枫桥经验”写入法条,推动劳动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构建全流程非诉讼争议化解体系,完善多元联动机制,有效防范矛盾激化升级,提升基层治理效能,更好地回应劳动者对公平正义的期待。

          提供安徽经验

          此次立法具有鲜明的安徽标识,“六尺巷工作法”首次写入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地方性法规,通过倡导互谅互让、协商优先、和谐化解的柔性理念,引导劳资双方以包容姿态化解分歧,推动矛盾从“对抗”走向“和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本土文化基因与基层解纷经验转化为地方性法规,让争议处理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条例》规定,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坚持党的领导,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原则,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用好“六尺巷工作法”,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这一创新规定,让安徽基层治理成熟做法制度化、长效化,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争议处理模式。

          结合安徽民营经济活跃、县域用工密集、新业态快速发展等实际,《条例》完善劳动人事争议的多元处理机制,健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调解。同时,加强调解、仲裁与诉讼的衔接,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等非诉讼方式化解争议,并压实用人单位相关责任,发挥工会、用人单位代表组织桥梁作用。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劳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劳动人事争议类型日益复杂多样。针对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条例》构建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多元联合调解工作模式,合力化解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让法治保障覆盖更多劳动者。

          “《条例》的这些规定,精准回应平台经济维权需求,通过巡回仲裁、流动仲裁就近服务群众,大幅降低维权成本,既贴合地方实际,又在长三角区域法治协同中具有示范价值,为全国地方立法提供了可复制的‘安徽经验’。”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王天玉说。

          体现以和为贵

          《条例》的核心亮点,是突破传统“重裁决、轻预防”模式,按照源头治理、前端协商、调解优先、稳慎裁决的思路,对预防、协商、调解、仲裁分设专章,形成覆盖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流程非诉讼解纷体系。

          源头预防更靠前。《条例》要求人社部门联合工会、用人单位代表组织建立劳动人事争议风险监测预警机制,从根源上减少争议发生。

          协商调解更柔性。《条例》支持工会、第三方参与协商和解,鼓励社会力量提供咨询与代理服务,调解组织可依申请或接受仲裁委、法院委派开展调解,以柔性方式将矛盾化解在萌芽。

          仲裁服务更便民。《条例》推出派驻仲裁、巡回仲裁、流动仲裁等便民举措,就近就地办案,有效解决皖北、皖南偏远地区劳动者“维权远、维权难”问题。《条例》明确,仲裁案件受理后45日内办结,复杂案件延期依法不超过15日,同时明确财产保全等程序,切实降低维权成本、提升处理效率。

          “《条例》将‘六尺巷工作法’写入法规,是地方立法的重要创新。”王天玉指出,《条例》从“事后灭火”转向“源头治理”,构建预防、协商、调解、仲裁全链条化解机制,推动基层治理从“被动处置”向“主动预防”转变,体现了以和为贵的治理理念。

          填补立法空白

          “《条例》的出台,是适应劳动关系新形势、回应群众对公平正义新期待的重要举措。”安徽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张黎指出,《条例》对完善法治体系、优化营商环境、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填补了安徽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地方性立法空白,推动调解仲裁工作向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智能化迈进,在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背景下,与江浙沪法治建设协同并进,助力区域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另一方面,《条例》坚持平等保护,既维护劳动者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经济补偿等合法权益,也引导用人单位依法合规用工、履行主体责任,助力打造“安心就业、放心用工”的用工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据了解,为确保《条例》落地见效,安徽省人社部门已全面部署宣传贯彻工作,将《条例》纳入学法用法清单与仲裁员、调解员、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体系,并将联合工会、工商联等单位开展集中宣传,推动普法进园区、进企业、进社区。此外,还将同步完善配套政策细则,开展跟踪调研,总结推广基层经验,让本土法治成果惠及更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