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广东省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暨产业工人特色实训路线建设工作现场推进会在广州召开。记者在会上获悉,省总工会等九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广东省工匠人才培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到2035年,重点培育1000名左右南粤工匠、6000名左右市级工匠,带动一流产业技术工人队伍建设,为广东加快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提供有力人才保障和技能支撑”。
据悉,该《办法》是全国首次由省级产改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联合发布的工匠人才培育政策,旨在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培育工匠人才,壮大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队伍、激发产业工人创新创造活力。
《办法》划定了工匠人才培育的重点领域和方向,规定了工匠人才的培育流程、相应职责及服务保障。《办法》指出,南粤工匠培育对象重点从新质生产力领域产生,聚焦广东重点产业、优势产业、特色产业,侧重从链主企业、头部企业、承担国家和省重大专项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单位中推荐。市级工匠培育对象,应聚焦当地产业发展方向,重点面向龙头企业、骨干企业及本地成长型企业,并优先考虑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领域“高精尖缺”人才。南粤工匠培育对象应有5年以上生产现场工作经历,市级工匠培育对象应有3年以上生产现场工作经历,且在一线岗位工作。此外,要注重在青年、妇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中培育工匠人才。
《办法》明确,工匠人才培育可依托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工匠学院以及大型企业举办工匠人才培训营、研修班等项目,有针对性地对培育对象进行系统培训。培育过程中,省总工会将组织院校、企业等对培育对象实行动态跟踪考核评价,考评合格后由省总工会颁发相应的工匠人才证书。
《办法》规定,工匠人才(含培育对象)应发挥技术“头雁”作用,积极兼任职业学校实习实训指导教师,推动校企协同育人;积极开展技术革新与创新,着力破解企业生产关键技术瓶颈;参加“劳模工匠进万企,助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一起益企”中小企业服务行动等活动,开展技术服务,助力管理提升,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通过“职工之家”APP等数智平台,积极展示风采、传承技能、分享成果;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厚植爱岗敬业、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价值风尚。
《办法》还进一步明确了对工匠人才的服务保障。相关部门和用人单位应支持工匠人才参与技能研修、技术交流、劳动和技能竞赛、职工创新交流等活动,鼓励支持建设或提升其领衔的创新工作室,结合产业链、人才链、创新链等建设创新工作室联盟;支持南粤工匠人才按程序推荐申报广东省卓越工程师培育对象和制造业人才支持计划先进基础工艺人才,按规定推荐申报中华技能大奖、大国工匠、技术能手、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表彰。培育效果突出的可推荐申报国家、省级重大人才计划,按规定享受相关政策支持和人才保障服务;鼓励各地市推动出台工匠人才礼遇政策,鼓励企业对南粤工匠人才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和股权激励等,参照高级管理人员标准落实经济待遇。
此外,推进会现场还发布了“一市一品”省级产业工人特色实训路线。截至目前,广东省市两级联动打造各级产业工人实训路线98条,其中省级实训路线29条,累计实训超过40万人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