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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高校腐败案为何频发
作者:admin 来源:人民日报 日期:2013-08-05 浏览

  据媒体报道,今年4月底至5月末,四川护理职业学院校长邹世凌、四川理工学院院长曾黄麟、成都中医药大学校长范昕建,因涉嫌严重违纪,先后被纪检部门调查。同时被调查的,还有这些学校的一些中层干部。尤为“悲催”的,是成都中医药大学的应届毕业生。据知情人透露,在校长范昕建出事之后,学校的“应急措施”之一是赶紧重新制作毕业证书,把签发者换成学校党委书记张忠元。谁料想,学生们刚刚拿到张书记签名的毕业证书,张书记也被纪检部门带走了。在这么短的时间内,书记、校长双双落马,对于一所高校而言,无疑是一种悲剧。

  大学常常被誉为象牙塔,是许多人心目中的“道德高地”。然而,曾几何时,高校腐败案频频发生,严重抹黑大学这块“金字招牌”,不断受到社会的诟病和质疑。所谓的高校腐败案,严格说来是“高校管理腐败案”,涉案者多为大学管理者,其中不乏书记、校长、副书记、副校长以及学院院长、副院长等等,绝大多数是高校的“实权人物”,掌握着高等教育的人、财、物等重要资源。近十余年来,随着招生数量的不断增长,高校规模、空间迅速扩张,书记、校长掌管的资金、项目、物业等越来越多,成为开发商、建筑商等企业界人士“亲近拉拢”的重要对象。据九三学社中央的一份提案披露,目前落马的大学管理者中,七成以上是因为在基建工程招标时受贿。

  如是说高校基建后勤腐败与社会上的类似案件有较多共性的话,那么,招生腐败则是高校腐败案的“鲜明特色”。近年来,尽管“阳光招生”的力度不断加大,高校招生从过程到结果更加公开透明,但是,“人情招生”、违规招生的现象依然存在。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本来是推进高考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然而,一些高校管理者却把好经给念歪了,特别是在自主招生、保送生、特长生、调剂生等招生过程中,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等职务犯罪时有发生,影响恶劣,致使许多人对高考改革产生疑虑。

  高校腐败案之所以频发,症结在于对高校管理者监督、监管的机制不够完善,大学书记、校长的权力没有真正被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特别是一些地方院校,书记、校长的选拔、任用、考核等缺少必要的民主程序;高校行政权力过于集中,缺少必要的监督机制;大学章程内容空泛、形同虚设,依法治教缺少基本的依据……在权力没有制约、制衡的环境中,高校管理者要抵抗各种诱惑基本是靠自觉自律。这道防线一旦失守,往往不止是突破道德底线,而是一脚踏进法律的雷区。

  “大学是社会的良心”。虽然现实中的高校与理想中的大学有一定差距,但大学毕竟是教书育人的地方,为人师表毕竟是高校管理者的天职。毕业证书往往伴随学子的一生,签发者的名字常常镌刻在学生的记忆里。如果签发毕业证书的人被绳之以法,手持毕业证书的学子情何以堪?会作何考虑?从这个意义上说,高校腐败案的“杀伤力”决不可低估,对于高校造成的伤害更不能小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