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人才强校战略,拓宽选才视野,加强汽车工程学院领导班子建设,结合学校实际,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汽车工程学院院长。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及良好的品行修养;
2.具有先进的办学理念,国际化办学视野,熟悉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对提升办学水平有深入的理解和强烈的兴趣,能够锐意进取,开拓创新;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组织领导能力、协调能力,工作实绩突出,具有全局观念和改革创新精神,能够科学谋划,依法依规办事;
4.具有相关学科专业背景,研究生学历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在国内外同行中有较大的学术影响;
5.具有相关行政管理工作经历,管理经验较丰富;
6.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计算时间截止2018年8月31日),身体健康,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二、主要岗位职责
受聘者一般需全职在学校工作。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和海外专家学者可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弹性工作制。
履行汽车工程学院院长基本职责,着重完成如下工作目标(可在聘任协议中另行约定):
1.推进学科建设。负责制定和实施学院学科发展战略规划,全面提升学院学科水平和办学能力;
2.推进专业建设。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不断审核人才培养博士改革,培养应用型卓越人才;
3.引进高层次人才,培养中青年骨干,促进有影响力学科团队的形成,全面提升师资队伍水平;
4.做好与国内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学术交流与合作。积极组建团队,开展与企业的应用型研究,更好地服务行业和地方重大战略与社会需求。;
5.争取国家级重大科技项目,取得国家级标志性成果。
三、招聘方式
实行聘任制,一个任期4年,其中第一年为试用期。学校每年按照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办法和聘任合同,对受聘者进行考核。考核不称职的,解除聘任合同。可视情况改聘教授岗位等。
四、待遇
参照《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相关待遇规定面洽,符合相应人才层次标准的(如院士、长江学者、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省百人计划入选者、“楚天学者”等)全职来校工作者,年薪可达50-100万元。具体在聘任协议中约定。
五、招聘程序
(一)提交报名材料
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0日17:00。
应聘人员填写《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汽车工程学院院长应聘报名表》,提交个人基本情况简介、相关身份证件、应聘工作思路、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任职证明、获奖证书等有关资历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近五年来公开发表或出版的学术或成果清单和承担的科研项目清单,通过快递邮寄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党委组织部。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表、身份证明材料、资历证明材料等进行审查,确定符合任职条件和资格人选。
(三)组织考察
工作专班采取面试、走访调研等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全面了解考察,研究提出拟任人选建议方案。
(四)讨论决定
学校党委讨论决定选聘人选。
(五)公示
对拟聘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六)聘任
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任手续。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西路167号(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党委组织部410室)
邮编:442002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719-8238180
电子邮箱: hbqyzzb@163.com
附件: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公开招聘汽车工程学院院长应聘申请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