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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条件及待遇
一、引进条件
学校所需引进高层次人才分为以下五个层次:
1.第一层次人才: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或国内外知名的大师级专家学者。
2.第二层次人才:“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百千万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国家重点学科带头人、国家教学名师、国家重点实验室负责人等准大师级优秀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3.第三层次人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获得者、省级优秀专家、省部级重点学科带头人、省部级重点实验室负责人等省部级学科带头人(一般年龄不超过50周岁且具有博士学位)。
4.第四层次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职称,且近3年来具备下列条件:
(1)在本学科核心刊物上发表不少于8篇或在国际知名刊物上发表不少于4篇有价值的学术论文(限第一作者),有3篇以上论文被SCI、EI或CSSCI收录。
(2)主持有国家级科研项目,或有省级以上教学科研奖励(限第一完成人员)。
5. 第五层次人才:其学科、专业范围是紧缺的经济学(国贸、金融)、管理学(会计)、机械工程(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及理论、机械电子工程)、电气与信息类(控制科学与工程及二级学科)、土木工程(结构工程方向)、新闻学、英国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音乐学、艺术设计(动漫、平面设计、环境艺术)等专业门类博士或教授。
第五层次人才的条件是:(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或具有教授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45周岁;(2)学科或专业建设需要;(3)提供近年内的科研成果。
二、引进待遇
| 人才层次 |
类别 |
专 业 |
住房补贴与安家费(万元) |
科研启动费(万元) |
工资待遇 |
| 文科 |
理工科 |
| 第一层次人才 |
教授、博士 |
不 限 |
面议 |
面议 |
面议 |
面议 |
| 第二层次人才 |
教授、博士 |
不 限 |
40万以上 |
40-80 |
80-120 |
学校相应岗位工资标准 |
| 第三层次人才 |
教授、博士 |
不 限 |
30万以上 |
20-40 |
40-60 |
学校相应岗位工资标准 |
| 第四层次人才 |
教授、博士 |
不 限 |
20万以上 |
15-30 |
30-50 |
学校相应岗位工资标准 |
| 第五层次人才 |
教授 |
经济学、管理学、新闻学、英语、日语、音乐学、艺术设计 |
15-20万元 |
原则上不超过5-10万元 |
学校相应岗位工资标准 |
| 博士 |
经济学、管理学、新闻学、英语、日语、音乐学、艺术设计、机械工程、电气与信息类、土木工程类 |
13-20万元 |
| 学校需要的其他专业教授、博士 |
10万元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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