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简章
一、引进对象:人才主要对象为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称号专家、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家、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家和博士研究生。
二、引进人才待遇:
岗位层次 |
购房补贴(万元) |
科研启动项目申报额度(万元) |
第一层次
具有正高职称和博士生导师资格 |
40-80 |
自然科学不超过60
人文社会科学不超过30 |
第二层次
具有正高职称和硕士生导师资格 |
30-50 |
自然科学不超过30
人文社会科学不超过18 |
第三层次
具有正高职称或博士学位副高职称 |
15-30 |
自然科学不超过20
人文社会科学不超过10 |
第四层次
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 |
8-15 |
自然科学不超过10
人文社会科学不超过6 |
说明:
1.两院院士、长江学者、国家百千万人计划入选人、省学科带头人和学术技术带头人等省部级以上专家待遇面谈;
2.第一层次可以柔性引进并协商引进所带科研团队;其他层次不实行柔性引进,但享受事业编制待遇;
3.购房补贴,根据本人的科研成果与水平及是否为学校重点学科或紧缺学科的具体情况,按以上范围面谈。科研项目启动费按《绵阳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项目申报办法》自行申报;
4.招聘岗位不受招聘时间限制。
三、绵阳师范学院2015年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表)
四、应聘注意事项与程序
1. 可以书面形式、电子形式来校或通过电子邮箱投递详细简历;各岗位电子简历统一发送至学校人事处招聘邮箱:renshichu0816@163.com。
2. 应聘人按照绵阳师范学院招聘计划中所列岗位及岗位编号投递简历。邮件标题按照“应聘学院+学科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姓名”格式发送,否则不予接收。
3. 应聘简历中应包含以下信息:
(一)应聘人详细学习及工作经历和任职经历。
(二)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国外证书须有教育部认定证书,在读应有研究生证以及应届毕业生证明)、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各类教学、科研类获奖证书。
(三)发表论文目录,应包括作者排名、影响因子,及论文被收录和引用情况;著作应包括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日期和本人执笔内容。并同时提供三篇最能代表应聘人研究水平的学术论文影印件。
(四)科研项目,应包括项目名称、研究背景意义、本人完成的内容、项目来源和经费。
(五)获得专利,应包括专利名称、种类、专利号、排名情况、本人完成部分。
4. 学校人事处考核简历初审,合格后,通知来校面试。面试时,应聘人提供简历中所述材料的全部原件。由所应聘部门进行专业考核。
5.专业考核通过后将考核材料提交人事处,由人事处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综合考核,考核采取科研报告和课程试讲相结合的形式,一般应控制在30分钟以内。
6.审核通过后,参加体检。
7.体检合格后,报学校校长办公会议最终讨论决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8.名单公示7天,无异议后,将应聘人基本情况、学校考核情况以及拟聘意见报省主管部门审批。
9.通知拟聘人员考核审批结果,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10.以上程序仅适用于具有博士学历学位或者副高以上应聘人员。
五、联系方式
地 址:绵阳市高新区绵兴西路166号 邮编:621006
电 话:0816-2579573 传真:0816-2579575
联 系 人:张老师 邵老师 刘老师
E - mail:renshichu081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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