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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隶属于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学院前身是创建于1953年的江苏省交通干部职工学校,1964年定名为南京交通学校。2001年6月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独立升格为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占地总面积921亩,校舍总建筑面积27.9万平方米。学院设有汽车工程系、路桥工程系、运输管理系、电子信息工程系、机电工程系、建筑工程系、人文艺术系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外语教研部、体育教研部等七系三部以及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专业48个;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生近万人,成教在册学生3798人。学院是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江苏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江苏省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江苏交通运输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江苏省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试点院校。 学院重视师资队伍建设。有交通部高职教育专业带头人3名,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2名、优秀青年骨干教师9名,交通部“吴福—振华”优秀教师2名,入选江苏交通“100人才工程”4名,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1名,江苏省交通系统教学名师5名。汽车运用技术教学团队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 学院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增强人才培养能力。坚持“紧贴交通产业链发展,打造专业建设平台”,努力构建富有交通特色和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专业群体系。现有省级品牌、特色专业6个,省级重点专业群4个,教育部“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2个,国家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专业2个。有国家级、省级精品课程17门,主编国家“十一五”规划教材6部,省级优秀精品教材、立项精品教材14部。多年来学院为交通运输行业及其相关产业培养了三万多名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9%以上,成为江苏交通运输系统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2012年,被江苏省人民政府授予“高技能人才摇篮奖”荣誉称号。 学院坚持立足交通办学,服务行业和区域经济能力不断增强。学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被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确定为“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基地”,并连续多年被评为省优秀鉴定所;培训及考核鉴定范围涵盖了学院所有专业及交通行业的大部分技能岗位,工科毕业生实践技能考证率达100%,职业培训每年达15000人次以上。依托专业优势,建有江苏省道路交通节能减排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省交通节能减排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两个省级工程中心。 学院有着较好的社会影响。在连续十年获得“江苏省文明单位”的基础上,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江苏省文明单位标兵”称号。2001年升格以来,又先后多次被评为 “江苏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高等学校文明学校”、“江苏省高等学校和谐校园”、“江苏省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还获得“2001—2005年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单位”、“江苏省先进基层党校”, “江苏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平安校园”、“江苏省教学工作先进高校”等称号。学院将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坚持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努力把学院建设成为特色鲜明、国内一流的交通运输类高职院校。
1. 能全职在岗工作,身心健康,符合教师资格认证体检标准。 2. 正高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副高不超过45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8周岁。 3. 为人坦诚,学风端正,师德高尚,有优良的品格和团队合作精神。
1. 正高职称:给予安家费30—5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6—8万元,学校有合适的岗位且家属符合学校的上岗条件则可安排家属工作,学院在条件具备时提供院内60—100m2廉租房。 2. 博士研究生:给予安家费10-15万元,科研启动经费4—6万元,学校有合适的岗位且家属符合学校的上岗条件则可安排家属工作,学院在条件具备时提供院内40—60 m2廉租房
2、可函寄或发电子邮件至rsc@njci.cn,应聘电子邮件主题:应聘岗位全称+姓名+学历学位+专业+职称(未按主题要求的邮件不再受理)(邮件大小请控制在2M以内,如有附件超过2M请分次发送,并注明序号)。 3、如函寄请提供以下资料并寄至: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科学园龙眠大道629号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邮政编码:211188。 (1)个人简历(根据报名表内容填写) (2)教学科研成果等相关内容 (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任职资格证荣誉证书等复印件 4、具体人才引进指标以省交通运输厅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批为准。 具体人才引进时间、招聘程序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告为准。 电话:025-86115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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