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研究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直接办理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编制;
2 、享受国家规定工资福利和院内各项津贴;
3、引进的汽车、建筑工程类的优秀硕士研究生考核合格的,除享受国家和学院规定的待遇外,给予
3万元—5万元的安家费。
4、提供单身宿舍。
联系人:十堰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施复兴 黄锐 联系电话:0719-8126149 8126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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