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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满足大理学院补充高层次人才的需要,根据相关招聘政策规定,大理学院将常年公开招聘海内外具有博士学历和学位的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精神和创新意识,愿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作出贡献。

   (三)符合招聘岗位的学科和专业条件,并具有国家认可的博士学历和学位。

   (四)身体健康,无高级职称的应聘博士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经资格审查学术条件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5岁;具有高级职称的博士,年龄不超过45岁。

   (五)所有应聘人员,其高等教育的所有阶段必须是以非继续教育类的全日制形式完成的(需同时有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

    三、报名及提交材料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请将应聘材料发邮件至dlxyrsc@163.com。

    报名联系电话:0872-2219919

    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个人简历、家庭情况和来我校工作的要求,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二)身份证,本科、硕士及博士阶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外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各种证明学业水平的奖励证书等。

    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首先要通过教育部有关部门鉴证。

   (三)反映本人学术水平和成就的论文、论著、科研成果、发明专利的目录,正在进行的科研项目证明书以及代表性成果原件。

    四、资格审查及面试考核

    由人事处会同岗位所属单位,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核实,并根据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招聘人数以及招聘公告的有关规定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考核人员。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可以在任何方便的时间到我校参加面试考核。

    五、聘用

    学校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报省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

    六、所有新进校人员,有6个月考核期,如考核期不合格,学校将予以辞退。

    七、纪律要求

    1、应聘人员应认真如实填写本人相关情况及联系的具体方式。对违反纪律或不具备招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监督。

    八、待遇及职责:面议。

    监督电话:0872-2219909    (大理学院监察审计处)

    热忱欢迎海内外具有博士学历和学位的高层次人才来电或来函联系!

    附件:大理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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