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1.两院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杰青以及省、校特聘教授等高层次人才引进实行一事一议,具体请直接电话联系。
2.接收博士或高级职称人员
正高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副高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博士毕业生一般不超过35周岁;特别优秀者,根据情况报学校审批。
接收人员的年龄以2011年6月30日为基准进行计算(下同)。
3.接收硕士毕业生
(1)从事思想政治教师(辅导员)工作的,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A.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
B.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
C.年龄一般不超过28周岁,特别优秀者不超过30周岁;
D.具有班长、团支书以上主要学生干部或相关管理工作经历;
E.在中文核心期刊或SCI\EI\CSSCI发表科研论文1篇及以上(限第一作者;如第一作者为导师,也可以是第二作者);
F.一般应具有重点大学学习经历,具有相关专业背景者优先选聘;
G.研究生学制在2.5年及以上;
H.具有健康的体魄和健全的个性心理素质,五官端正;
I.没有受过纪律处分。
(2)除思想政治教师(辅导员)以外的硕士招聘岗位,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A.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
B.年龄不超过30周岁;
C.一般应具有重点大学学习经历,或所在专业为教育部重点建设学科,音、体、美、外语专业教师可从专业院校毕业研究生中招聘;
D.在中文核心期刊或SCI\EI\CSSCI发表科研论文2篇及以上(限第一作者;如第一作者为导师,也可以是第二作者),特殊专业除外;
E.研究生学制在2.5年以上。
二、其他事宜
1.我校2011年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须在河南省属大中专学校教师招聘管理系统进行,全部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留意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报名通知,不要错过报名时间;
2. 教师招聘管理系统开通前,应聘者可先将个人资料发至招聘单位邮箱或与招聘单位电话联系,待教师招聘管理系统开通时再填报个人信息;
3.凡经我校公开招聘录用的人员,均为事业编制人员;
4.具体人才待遇和相关政策文件请到河南师范大学人事处主页http://page.htu.cn/rsc/查询。
如还有其他事宜或疑问,请来电咨询!
联系人:姜良 赵潘 赵凯
电 话:0373-3326201
河南师范大学人事处
2011年3月3日 |